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已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下达至各教学单位,为确保各项教学任务顺利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课程开设

1.任务录入原则

任务录入应按照开课任务书中的自然班级落实。为提高教学效果,建议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尽可能按小班型开课,并可根据教学需要实施研讨式教学。

2.教学计划变更

(1)通识教育选修课

课程号为‘7’开头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各教学单位应参考前三学年相应学期的开设情况确定下学期开设的课程(开设过的课程已经提前置入综合教务)。如有删除或增开课程的通过OA流程“本科教学执行计划变更申请”中提交“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附件1),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学班。

2)其他课程变更

若开课单位需对下学期学科(专业)基础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及专业类选修课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如增加课程、取消课程、学分学时调整、开课学期调整等,请通过OA流程“本科教学执行计划变更申请”中提交“本科教学执行计划变更申请表”(附件2)。

3)新开课程需在OA系统中一并提交“新开课程申请表”和“教学大纲”。以上变更请在5月6日前完成,逾期未提交将不予处理。

3.双语教学课程

拟实行双语教学的教师,应按照《东北财经大学双语教学资格认定与考核办法》的规定获得双语教师资格,独立承担所申报课程的教学任务。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要填写《东北财经大学双语教学申请表》(附件3)及《东北财经大学双语课程汇总表》(附件4)经学院审批后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双语教学的具体要求请参见《东北财经大学关于实施双语教学的意见》》(东北财大校发[2022]107号)。

4.实验课程

为保证下学期实验教学的顺利运行,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培养方案向实验教学中心落实实验教学任务。独立实验课程、课内实验课程和自主实验课程,任课教师应填写《东北财经大学实验教学申请表》(附件5)经学院审批后报实验教学中心(笃行楼309)。未经学校统一采购、安装和培训的教学软件,应由开课单位教师提供,在本学期14-16周向实验教学中心提交实验教学软件并安装调试,联系电话:84713086。

、外聘教师、新任教师授课

1.外聘教师

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培训岗位工作经验。聘用部门应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填写《东北财经大学外聘教师审批表》(附件6),经批准后,方可担任本科生授课任务。年龄超过70周岁的教师、学生评议分数不高且学生意见较大的教师原则上不再聘用。审批后的《东北财经大学外聘教师审批表》报教师发展中心。

2.新任教师

应至少完成36学时本科生课程的助课任务。

、落实原则及要求

1.合理规划各层级教学任务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不同教学层次的要求,合理安排校本部本科、国际商学院、萨里国际学院、研究生院等相关单位的教学任务。

2.合理安排选修课规模

请各单位加大通识教育选修课的开发与建设力度,合理规划开课规模;应满足学生的选课需求并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避免因课程过于分散、选课人数不足而停开课程和人数与教室不匹配的现象。

3.认真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审核、确认本单位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严格执行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教授每年至少独立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不少于32学时)。

4.规范调课代课申请

教学任务要具体落实到教师本人,同时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教学任务落实后,如无特殊原因,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课、串课、找人代课,教师不得擅自合并班级授课。

5.合理利用教室资源

各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多媒体教室应按50人、90人、150人;研讨式智慧教室按照36人、48人、60人笃行楼机房按30人、54人、72人规模组织教学班。有指定机房教室的,在录入任务时务必注意课容量不要超过教室容量。

、任务录入及材料报送

1.教务处将在4月2213时-5月10日17开放教学任务录入系统。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信息的录入工作。

2.本通知需要报送的纸质材料经主管教学副院长(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下表要求报送

 

报送材料

报送截止时间

报送科室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课任务书

5月10日

教学管理科(229)

附件6.东北财经大学外聘教师审批表

5月10日

教师发展中心(223)

附件3.东北财经大学双语教学申请表

5月10日

教学建设科(225)

附件4.东北财经大学双语课程汇总表

附件5.东北财经大学实验教学申请表

6月5日

实验教学中心(笃行楼309)


 

                      相关附件.zip

 

                   

教务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