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2021-04-16 08:47

为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规范我校本科生学位论文管理,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推进良好学风建立,学校将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测对象

当年毕业的全体普通本科生各种形式的毕业论文(设计)。

二、工作机制

1.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统一组织,由各学院(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2.各学院(中心)成立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论文检测工作。

3.检测工作以各学院(中心)为单位进行,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统一检测。

三、工作流程

1.检测开始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答辩工作前3-4周开始,检测工作截止时间为答辩日期前3个工作日。

2.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发布通知,由各学院(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作进程并通知全体毕业学生和指导教师。

3.每个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两次检测,第一次检测结果只作为本人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修改的参考,学校不对第一次检测结果进行排名和其他处理。第二次检测结果为最终结果,也是学校对该毕业论文(设计)检测认定的最终依据。

4.检测工作截止后,各学院(中心)工作小组负责将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汇总(含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报告)及时提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5.各学院(中心)工作小组要全程跟踪监控,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四、检测结果认定及处理

1.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检测结果R≤20%,认定为通过检测,可以参加答辩;

(2)最终检测结果R>20%,认定为未通过检测,不可以参加答辩。

(注:R为文字复制百分比,是指被检测毕业论文(设计)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2.首次检测结果R≤20%可以不进行二次检测。

3.最终测检结果R≤20%但需要参加二次答辩的论文,应当在二次答辩前对论文进行复检,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二次答辩。

4.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检测结果不得高于10%。

5.若学生或者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工作小组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上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审核。

6.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均应参加检测,不能按时提交检测材料的学生,应当在检测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提交书面说明,经过指导教师和工作小组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审核。无故不提交检测材料的学生,取消当年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五、其他

1.检测系统只用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所有使用人员在检测系统使用过程中,须对账号、密码、用户信息、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

2.最终检测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与最终存档的纸质版的一致性由指导教师负责审核,指导教师需要在纸质版填写指导意见栏中签字认定。

3.具体操作手册和细则,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将另行通知。

4.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北财经大学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