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说明仅针对由学校统一组织期中考试的课程,期中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尽快录入,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录入时间为19-20周。
1.选择成绩套餐
选择【统一组织期中考试课程】,即成绩系数按要求为平时成绩20%、期中成绩40%、期末成绩40%,无需修改默认设置,点击【保存】或【保存,去录入成绩】。
2.录入分项成绩
统一组织期中考试课程仅录入“期中成绩”,“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分项在期末阶段录入。
申请缓考的学生,成绩可以暂时不录,在期末组织完期中考试缓考后再录入。任课教师如不掌握学生申请缓考的情况,也可统一视作缺考,成绩录入零分,期末阶段由教务处按获批缓考名单退回零分成绩,教师进行重新录入。
3.提交分项成绩
分项成绩录入完毕后,通过控制“提交模式”和“提交项目”两个选项,可以实现提交部分或全部学生的某项或全部项成绩的效果。
(1)选择提交模式:“部分提交模式”是选择部分学生进行提交,“整体提交模式”是选择全部学生进行提交。
(2)选择提交项目:选择要提交的分项成绩,提交后该分项成绩不可更改,学生可查看该分项成绩。期中考试阶段仅录入和提交期中成绩。
说明:
1.统一组织期末考试课程重修学生的成绩计算
重修统一组织期中考试的课程,正常修读和“插班重修”的学生正常按系数计算总成绩。标记“自学重修”的学生,不计算平时成绩,以期中成绩(50%)、期末成绩(50%)计算课程总成绩。该功能已由系统自动实现,“自学重修”学生平时成绩项为灰色,不可编辑输入,任课教师仅按实际情况录入“自学重修”学生的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系统自动计算总成绩。
2.期中考试分项成绩的查询
期中成绩提交后,学生可查看期中成绩的分项成绩。其他分项成绩全部录入后,方可查看课程总成绩。
查看期中成绩方法:【学生窗口】-【综合查询】-【成绩查询】-【分项成绩查询】,可查询已录入完毕并提交的期中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