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
教务处公章使用说明

一、教务处公章使用仅对在读本科生办理,用印范围为教务处负责业务。毕业生用印事宜请联系学校档案馆,联系电话(0411)84711702。

二、申请使用教务处公章应当填写《教务处印章使用审批表》并提交相关通知纸质版,通知中应包含“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字样。

三、用印前请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并登记备案。

四、教务处公章使用申请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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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印章使用审批表(个人申请).doc

教务处印章使用审批表(学院申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