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互联网+”教学模式改革课程认定细则(试行)》(东北财大教发〔2019〕16号),教务处将对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申报“互联网+”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的课程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奖励认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按照《东北财经大学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实施办法》和《东北财经大学本科课堂智慧教学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已申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互联网+”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的课程。
同一任课教师开设的同一课程号课程,仅对课程开展教学改革的前两个教学周期进行认定。
二、认定标准
学校将根据《东北财经大学“互联网+”教学模式改革课程认定细则(试行)》,对开展“互联网+”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的课程教学质量进行认定。具体认定指标包括学生注册率、教师发布教学安排、教师发布教学资源、学生参与情况、学生满意度五项。
三、认定流程
1.各相关教师需根据本人课堂教学改革开展实际情况,在“‘互联网+’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数据填报表”中选择对应表格并填报数据,由各单位汇总并填入相应表格,于4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jiaoxuejianshe@dufe.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学建设科。未填报此表的课程不予认定。
2.学校将结合教师填报数据、学生满意度调查数据,根据《东北财经大学“互联网+”教学模式改革课程认定细则(试行)》(东北财大教发〔2019〕16号)进行认定并公布认定结果,认定合格的课程在前两轮课程教学改革期间额外奖励课程计划学时50%的工作量。
3.学校将对教师教学数据填报情况进行抽查,如有弄虚作假、不实填报等情况,取消其“互联网+”教学模式改革课程认定及日后申报资格。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