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认定及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辽教办[2021]373号),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启动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二、申报范围

1.我校学科发展需要专业、有一定特色优势的专业、有一定基础的专业,且有一届以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均可申报。

2.我校限制申报专业点数量为6个。

3.已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不再申报。

4.已获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此次需重复申报省级专业

三、遴选推荐方式

辽宁省将组建专家组,根据专业信息平台数据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确定第四批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名单。

、工作安排

1.请有意向申报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的专业认真填写《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申报书》(附件),于2021年11月1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jiaoxuejianshe@dufe.edu.cn。

2.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遴选推荐工作将于10月26日至11月30日期间开展,辽宁省将从教育部已认定的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部分第四批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中遴选确定参评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请已获评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需提前准备好《专业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以便及时根据上级部门部署按时、保质提交申报材料。

3.材料要求:

1)推荐公文、申报书、培养方案必须是PDF文件,每个文件大小均不能超过20M。

2)支撑文件为PDF或压缩包格式,大小不能超过100M。

特此通知

附件.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