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479号)精神,现组织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并将有关工作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估范围
本科专业评估面向省内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开设的已有3届及以上本科毕业生的17个专业类专业。我校此次参评专业包括工程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等14个本科专业,参评专业及布点情况详见附件5。相关专业省级联系人信息详见附件6。
二、参评方式
本科专业评估工作采用数据定量分析与事实定性判断相结合的方式,所用评估材料全部从本科专业信息平台填报的信息中提取。其中,定量指标根据专业信息平台填报的数据进行计算赋分,定性指标需文字描述并通过专业信息平台进行上传。需要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的,通过指定网盘上传,上传方式请参见《辽宁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支撑材料上传说明》(附件4)。
具体评估程序分数据填报、材料公示、定量指标核查、定性指标评审及评估结果并反馈几个阶段。各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
三、工作安排
(一)数据填报
请参评专业按照相应指标体系,认真组织相关材料,登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平台填报相关数据,并按要求在指定网盘上传相关支撑材料。信息平台地址:http://zypt.upln.cn/sdb,系统开放时间为1月5日-20日。学校需对各专业所填报数据进行审核,请参评专业务必于1月16日前完成信息填报工作。具体填报工作可参见《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附件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信息填报说明》(见附件3)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支撑材料上传方式说明》(见附件4)。
(二)学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静然,联系电话:15904110403;解木春,联系电话:13942691368
四、其他说明
本科专业评估是辽宁省为引导学校加强内涵建设,凝练专业特色,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提升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专业省内最终排名对招生及学校声誉等方面均有重要影响。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专业评估材料真实、准确,充分体现专业特色和办学实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专业数据填报和综合评价工作。
附件4:辽宁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支撑材料上传方式说明.doc
附件5:辽宁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参评专业及布点情况(442个).xlsx
附件6: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各专业类(专业)联系人信息表.xlsx
教务处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