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期末考试形式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为确定本学期开设课程(含前9周结课)的期末考试形式,提高考试组织与安排工作的效率与准确度,学校将组织本学期课程期末考试形式的申请及录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选择

考试形式包括闭卷形式和非闭卷形式两大类。闭卷形式要求学生在不参考课本、参考资料的状态下独立完成笔试试卷,考察学生对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掌握的熟练度及演算、推理等能力;非闭卷形式是闭卷形式以外的其他考试形式,包括:开卷、机考、口试、论文、实践操作、实验等,通过灵活适宜的考试形式,可以全面考察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非闭卷形式具体形式及基本要求请参见附件1。

请各门课程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教学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选择适合的课程考试形式及成绩比重。在保证公平原则的前提下,可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原则上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比例不超过40%。学校鼓励广大教师采取机考、口试等考核过程及评价方式灵活多样的考试形式。

二、考试形式申请及录入

(一)考试形式申请

1.对于新开课程考试形式的确认、已备案课程变更期末考试形式、变更成绩比重,应提出期末考试形式的申请。以往学期已申请过的课程无需再次申请。

2.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委教通〔202047号)《关于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教考分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20〕36号)相关要求,对于有多名授课教师的同一门课程,应由授课教师组成命题团队统一命题;对于只有一名教师授课的课程,由非授课教师命题。

3.任课教师应向开课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东北财经大学课程期末考试形式申请表》(附件2),经开课单位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申请材料中应注明其考试形式及具体考核办法。审核通过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将相关考试形式和要求及时通知学生。

4.请各教学单位于930日11:00前将申请表送交教务处教学管理梓楠楼231

5.各教学单位应做好考试形式申请的审查和审批工作,以保证考试形式科学合理和方法明确。

(二)考试形式录入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考试形式均应按教学班在教务系统中录入。系统开放时间为92316:30-930日11:00,请各单位在此期间内完成录入工作。

三、其他

1.笔试类必修及专业选修课程于下学期组织期初补考,其他有条件组织期初补考的非笔试类必修及专业选修课程应在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向教务处申报(附件3)。

2.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院可根据实际,安排开课人数较少的笔试类专业选修课程,在第17-18周进行随堂考试,考试组织与安排由任课教师所在院(部、中心)负责。

3.由学校统一安排的课程,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教考分离相关要求开展命题,如因特殊情况需单独命题、合并试卷、特殊教室等的课程,93011:00前加盖学院公章、教学院长(主任)签字的纸质申请报送至教务处梓楠楼231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29月23




附件1:非闭卷形式具体形式及基本要求.doc

附件3:非闭卷课程申请组织期初补考汇总表.xlsx

附件2:东北财经大学课程期末考试形式申请表.doc

期末考试形式汇总系统录入操作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