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深入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 号) ,适应新形势下我校教学改革需要,进一步提升教材管理质量,打造精品教材,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校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第三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四条 教材范畴指任课教师课堂使用的教学用书(含讲义、教案和教参) 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 (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党委对教材工作负总责。结合我校情况,设立东北财经大学教材建设委员会。
第六条 教材建设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教材建设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名。
校级教材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主管教学、主管宣传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委员由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院级教材建设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学院(部、中心) 院长(主任) 、党总支书记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 (副主任) 担任,委员由学院(部、中心)教研室主任、学科专家及教学管理人员担任。
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各设立教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管理本科生及研究生教材工作。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校级教材建设委员会负责统筹学校教材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高等学校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审批各单位上报的编写教材及选用教材,督查教材政治导向,研究解决教材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院级教材建设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为:
(一) 负责落实学校教材工作制度及规定,制订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和配套制度;
(二) 审查本单位教材编写、修订、引进和选用工作,尤其对教材的政治导向严格把关;
(三) 初审及推荐各级立项教材、优秀教材及规划教材;
(四) 上报各类教材使用信息,对本单位教材使用情况做好备案等。
第四章 教材规划
第九条 实行校院两级规划。学校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制定的教材规划组织开展教材建设工作,学院(部、中心)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优势制定院级教材规划。教材规划以选用教材为主,有计划建设自编教材。
第十条 学校通过教材建设项目鼓励我校教师编写高质量教材,为我校教材参评国家和省级优秀教材规划教材打下基础。
第十一条 鼓励各教材编写团队着力建设新形态教材。
第五章 教材编写
第十二条 教材编写依据教材建设规划以及学科专业或课程教学标准,服务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教材编写应 符合以下要求:
(一)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 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努力构建中国特色、 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反映相关学科教学和科研最新进展,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准确阐述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学术体系。
(三)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能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及创新潜能。
(四) 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第十三条 教材编写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由所在单位公示。
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 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教材编写工作,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新兴学科、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四) 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第十四条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专家学者个人编写的教材,由编写者对教材质量负全责。主编除须符合编写人员规定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 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
(二)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或为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
第十五条 教材须及时修订,根据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等,充实新的内容。原则上按学制周期修订,及时淘汰内容陈旧、缺乏特色或难以修订的教材。
第十六条 加强教材编写队伍建设,注重培养优秀编写人才。支持学术水平高且教学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参加教材编写工作,建设教材编写梯队。加强与出版机构的协作,参与优秀教材选题遴选。
第六章 教材审核
第十七条 教材审核坚持凡编必审原则,采用学院 (部、中心) 审核、学校审批并备案的二级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院级教材建设分委员会对本学院学科团队组织编写和老师自编教材进行审核,教材审核应对照本办法第二、三、十二条的具体要求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政治关、学术关,促进教材质量提升。政治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学术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标准要有机融入教材内容,不能简单化、“两张皮”;政治上有错误的教材不能通过;选文篇目内容消极、导向不正确的,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或社会形象负面的、有重大争议的,必须更换;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价值观和品德作风有问题的,必须更换。严格执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第十九条 院级教材审核人员应包括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和一线教师等,并有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参加。审核人员须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要求,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客观公正,作风严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院级教材建设分委员会组织审核时要实行教材编审分离制度,遵循回避原则。
第二十条 教材审核采用个人审读与会议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经过集体充分讨论,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得出审核结论。审核结论分“通过”“重新送审”和“不予通过”三种。
第二十一条 院级教材建设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教材报校级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批并备案。
第七章 教材选用
第二十二条 教材选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 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二) 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优秀教材 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其他优秀教材。
(三) 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 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四) 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第二十三条 教材选用要求:
(一) 教材选用采用学院 (部、中心) 审核、学校审批并备案的二级管理制度。
(二) 院级教材建设分委员会成立教材选用专家组,召开审核会议,专家通读备选教材,提出审读意见,坚持集体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对教材政治导向、学术导向进行把关,不符合要求的教材一律不得使用。教材选用审核专家组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须占有一定的比例。
(三)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涉及的相关课程必须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
(四) 院级教材建设分委员会应对境外教材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治要求,并被国内外大学广泛采用。
第二十四条 教材选用程序:
(一) 教材选用由课程开课单位负责,每年春季、秋季两个学期分别进行。
(二) 各学院 (部、中心) 在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的同时,组织任课教师选用教材,并填写《东北财经大学教材选用申请书》,审核后将本单位本科和研究生选用教材分别上报至教务处和研究生院。
(三) 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将学院(部、中心)上报的选用教材汇总并形成教材选用计划予以公示,为期一周,公示无异议后, 校级教材建设委员会召开审批会议,集体讨论并备案。
第八章 支持保障
第二十五条 教师用书由任课教师自行购买,费用由所在学院 (部、中心)予以解决。
第二十六条 教务处在寒暑假前负责为学生提供下学期教材使用计划,学生可自主多渠道购买教材。教务处提供教材采购资讯、教材出版信息等咨询服务。
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教材研究及教材建设予以资金支持,资助优秀教材的编写、修订和出版工作。
第九章 检查监督
第二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教材质量检查监督制度。通过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查、教学督导员听课、任课教师反馈、学生问卷调查等形式每年度开展教材评价工作,对教材质量进行跟踪,及时总结和纠正教材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为各类教材评估提供依据。
第二十九条 严禁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材:
(一) 教材内容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存在问题。
(二) 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科学性错误。
(三) 教材所含链接内容存在问题,产生严重后果。
(四) 盗版盗印教材。
(五) 违规编写出版国家统编教材及其他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
(六) 用不正当手段严重影响教材审核、选用工作的。
(七) 未按规定程序选用教材,选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
(八) 在教材中擅自使用国家规划教材标识,或使用可能误导高校教材选用的相似标识及表述,如标注主体或范围不明确的 “规划教材”“示范教材”等字样,或擅自标注“全国”“国家”等字样。
(九) 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东北财经大学教材建设规划》(东北财大发〔2004〕175号) 和《东北财经大学教 材评估与选用管理办法》(东北财大校发〔2005〕88号) 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