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课、停课审批流程在教务系统中网上进行;
2.任课教师要在本人教务系统中填写调课申请单,写明调、停课的原因、课程名称、上课时间、上课地点等,经所在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副院长(主任)签署意见,并报教务处主管副处长批准。调课必须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调课方案,并确定补课时间;
3.任课教师网上提出申请后,要跟踪《调课申请单》的审批过程,提醒各环节审批人及时完成审批手续;
4.任课教师及所在单位教学秘书负责将调、停课情况尽快通知上课学生,对无法通知到的学生应在上课时到上课教室当面通知;
5.调、停课须提供相关证明。因病调、停课须出具医疗证明;因事调、停课须出具会议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因开课单位调整主讲教师涉及的调、停课,须出具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主任)批准的任课教师调整申请。无证明材料的调、停课一律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