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东北财经大学关于修订印发卓越教学成就奖评选及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关于修订印发卓越教学成就奖评选及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北财大校发〔2021〕2 号文件要求,按照学校的工作部署,现启动2023年东北财经大学卓越教学成就奖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附件1)要求,可以采取学生推荐、教研室(系)推荐和教师自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已获奖1 次或已申报 2 次的教师不得再次作为候选人。各单位评选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学生、教师的评价及长期形成的教学口碑,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初选,确定候选人,不超过 1 人。被推荐人填写《东北财经大学卓越教学成就奖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6月5日11:00前报送教务处梓楠楼221室,电子版合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jiaoxuefazhan@dufe.edu.cn。
二、评审工作
2023年6月9日组织个人陈述和评审工作。每位候选人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使用PPT。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
阎超 0411-84713033
附件:
1.东北财经大学关于修订印发卓越教学成就奖评选及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2.东北财经大学卓越教学成就奖申请表
教务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