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和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23年7月3日-16日进行。为切实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确保考试严格、公正、规范,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考风考纪责任意识

考风建设是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加强考风建设对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稳定教学秩序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把考风建设、严肃考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各学院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制度上保证、工作上落实,采取多种途径提高师生对考风考纪的认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教师、学生,将分别按《东北财经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2022年修订)》和《东北财经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加强对学生诚信考试教育

各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围绕考试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要让学生了解《东北财经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和《东北财经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相关条款,介绍教室内安装的高清摄像头在防范考试违纪方面的功效,通报上学期学校对考试违纪的处理情况,使学生清楚地认识到考试作弊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性,形成不敢作弊、不能作弊、不想作弊的氛围。 

三、切实做好监考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监考工作,严肃监考纪律。监考教师应熟知监考流程和要求,严格按监考规定执行。

1.各学院应按照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承担监考任务,要对监考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明确监考工作的流程和具体要求。监考人员应是学校正式职工,原则上不允许研究生助管等非正式职工监考。因辅导员要承担巡考任务,建议教学单位不安排辅导员监考。

2.监考教师监考日程排定后,不得随意变动,不得擅自请人代为监考,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在考前报学院和教务处备案。

3.监考教师必须于考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核对学生的证件,宣布考场纪律,核对无误后方可考试。

4.考试期间监考教师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巡视考场,维持考场秩序;不得擅离监考岗位;不得在考场内使用手机、看书报、聊天、睡觉、听音乐及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考试结束前十分钟提醒学生。对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苗头的学生要及时警告纠正,使学生不能做出违纪违规的行为;发现学生违纪,应中止该学生考试,收回试卷,保留证据并报学校考务工作人员处理。

5.考试结束后,认真、如实填写试卷袋上的《考场记录》;认真清点试卷,回收空白卷及验算纸,并将试卷袋送交开考学院。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把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考风考纪、监考纪律、考试管理等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考试期间举报电话:84710254(党委学生工作部),84710313(教务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