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关于修订〈东北财经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及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北财大校发〔2021〕3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的工作部署,现组织2023-2024学年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申请人应为在我校教学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并满足《东北财经大学关于印发教学优秀奖评选及奖励实施办法》评选条件。
二、 评选程序
1.单位推荐。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按照各单位教师人数的15%择优向学校推荐,不足一人的单位可推荐1人,9月4日前将单位推荐人员信息通过共享表单填报2023-2024学年教学优秀奖申报人信息表https://f.wps.cn/g/cw3E4lnR/。
2.随堂听课。组织专家随堂听课,秋季学期授课的教师9月11日-9月15日通过东财E服务登陆“教学评选”模块,选择“优秀教学奖”网站提交本学期的教学日历,春季学期授课的教师将另行通知。另外,非理论课需在教学日历中注明授课方式和教学活动要点供评审专家评审时使用。专家将从语言教态、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实施等方面进行评价。
为方便评审专家评审,参评老师请不要调课。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调课的,请至少提前一天将调课信息上传评审平台。
3.校级评选。学校将在本学年末组织评选,申报人提交申请材料,教学优秀奖评审委员会在审阅候选人材料、结合考察和反馈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审,经师德师风审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科教学优秀奖拟获奖人选。
三、评选内容
教学优秀奖的评选将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选,具体包括师德师风、课堂听课评议、一流课程建设情况、主讲本科课程情况、教学成果奖励、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改革与研究及主编教材情况、教学竞赛获奖情况、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培训、沙龙交流情况等。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广宏、阎超
联系电话:84713310、84713033
教务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