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23年我校将继续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工作部署和年度选派计划,现将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师资队伍水平,加强我校教师与国外高校的合作交流,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开展了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2023年选派1名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一流大学研修,提升教师的国际竞争力,从而全面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3-12个月(鼓励和优先支持12个月的访学项目)。

2.博士后:6-24个月。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须为高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或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3.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4.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5.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6.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四、推荐程序

1.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受理该项目报名的时间为9月10日-18日,请有意申报的教师9月18日前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申报,并将签署单位推荐意见的纸质版材料交至梓楠楼223室,学校将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组织校内评审推荐。

五、其他

1.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12月31日,请确保在资格有效期内按期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国家留学基金委已明确不再接受青骨项目改派申请,请教师在申请项目时与对方接收机构充分沟通,避免因无法派出留学资格被取消。

2.其他详情可参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网址: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04

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朱虹、阎超,联系电话:84713310。

教务处

202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