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复查试卷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依据《东北财经大学教务处关于印发东北财经大学学生复查试卷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北财大教发[2019]3号)文件规定,2023-2024学年第学期复查试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查时间

学生进行申请时间:226日至33(教学周第一周)

学院审批及复查截止时间:3月8日(教学周第二周周五)。

二、复查范围

2023-2024学年第学期的课程采用机考形式进行期末考核的课程,机考部分不予复查。

三、复查程序

(一)学生申请

1.登录教务处学生窗口,在“开放的可申请业务”中点击“成绩核查申请”;或在“个人管理-学籍管理-可申请的业务-我要申请”中点击“成绩核查申请”。

2.点击右上方“新增申请”,点击“课程课序”的查询图标,查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信息。

3.在弹出页面中,点击申请复查课程前的“√”,选择课程。

4.填写考场信息及申请原因;有佐证材料的,可上传附件。

5.点击“提交”按钮进行提交。

(二)学生所在学院审批

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对申请复查的课程和申请原因进行审核。

审批通过的,申请将流转至下一环节。审批不通过的,申请将退回申请学生。

(三)开课学院审批

1.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审批

审批通过的,申请将流转至下一环节。审批不通过的,申请将退回申请学生。

2.任课教师审批及复查

任课教师根据申请中所填信息,进行试卷复查,并将复查过程及结果填写到流程“审批意见”中,“审批结果”选择“通过”将申请流转至下一环节。

复查后需要更正成绩的,任课教师发起“申请更改学生成绩”流程,进行成绩更正(具体操作见本通知第五条)。

3.开课学院教学院长审批

开课学院教学院长对复查情况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复查结果将自动反馈给学生。审核不通过的,申请将退回任课教师,重新进行复查或填写信息。

四、复查结果反馈

申请学生在“开放的可申请业务”“个人管理-学籍管理-可申请的业务-我要申请”中点击“成绩核查申请”查询复查结果该复查结果将抄送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教务处

五、成绩更正

复查后需要更正成绩的,任课教师通过教务处教师窗口发起“申请更改学生成绩”流程,详细填写成绩变动明细、原因及更改后总分,上传详实准确的佐证材料。经教学秘书、教学院长、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正学生成绩。

更改后总分需填写准确,审批通过的申请,系统将按申请所填写的分数,进行自动更正。

六、其他

试卷复查相关工作按《东北财经大学学生复查试卷管理办法》执行。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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