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关于修订印发《东北财经大学关于实施双语教学的意见》的通知.pdf
东北财经大学双语教学资格认定与考核办法(2008年发).doc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双语教学,推进双语课程建设,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关于实施双语教学的意见》和《东北财经大学双语教学资格认定与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将组织本年度双语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一、申报条件
1.具备讲师以上(含讲师)专业技术职称;
2.近三年曾在国外连续进行专业进修学习一年(含一年)以上且能够熟练运用外语进行教学实践,或通过高水平外语能力测试、达到与出国进修一年以上程度相当的外语水平并能提供有效证明;
3. 外语教师申请取得双语教师资格的,须具备与所讲授双语课程相关专业的学位或经过一年以上的专业系统培训,并曾用中文讲授过该门课程。
4.教学效果良好,上一学年度教学质量学生评议原则上不低于90分。
二、资格认定程序
1. 申请人须提交《东北财经大学双语教师资格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交课程大纲等课程材料,经所在学院(部、中心)审核后,于 3月3日11: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2. 学校组织双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3月5日9:00,地点:梓楠楼233。
3. 已取得双语教师资格的教师,但两年内未开设相应双语课程的,需要重新进行双语教师资格认定。
三、试讲安排
1.课程介绍。时间2分钟,包括课程性质、开设目的、主要内容、重点和难点、拟采用的教学策略、方法和手段、选用教材等。
2.试讲。讲授拟申请开设的双语课程,时间15分钟。
3.答辩。评委提问3分钟,根据申请人的外语水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四、联系方式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梓楠楼223室)
联系人:朱虹、阎超
联系电话:84713310、84713033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