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相关同学:
依据学生处网站公示信息,2023级转专业学生教务学籍调整工作已经完成,现组织开展课程调整、课程转换和学分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请相关学院通知转专业学生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核对调整后的学籍信息和培养方案,并自行在补退选阶段(9月1日23:00系统关闭)调整课程。具体要求如下:
1.“1”开头的公共基础必修课不可删除或调整,如有需要置入的,在补退选结束后,在教务系统中“个人管理”下的“可申请业务”中提交“补选课申请”。
2.“2”、“3”开头的专业必修课如遇“没有余量”或“专业不符”等情况,在补退选结束后,在综合教务个人端口的“个人管理”下的“可申请业务”中提交“补选课申请”。
以上申请在提交时需要备注“转专业学生”,否则不予办理。
二、转专业学生已修读且未能在新培养方案中匹配的课程,需进行课程转换及学分认定,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范围。2023级转专业学生已修读且未能在新培养方案中匹配的课程。
2.申请时间。9月4日至9月11日。2023级转专业学生仅组织一次申请,后续只受理因先后修读原因造成的课程转换。
3.转换及认定原则。(1)已修读课程性质及教学内容与拟转换课程相同或相近,且学分大于等于拟转换课程;(2)原专业的必修课程可申请转换为现专业的必修课、专业类选修课或模块课;原专业的专业类选修课程可申请转换为现专业的专业类选修课或模块课;(3)“一替一”的课程转换后,成绩不变;“多替一”的课程转换后,成绩按加权平均分记录;(4)不能进行课程转换的课程教务系统对原课程及成绩不予删除;(5)《历年课程转换及学分认定情况统计表》可供参考(详见附件1)。
4.转换及认定方法。学生个人在教务系统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由学生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和教学院长进行审批,教务处进行终审。审批通过的学生成绩单、成绩排名及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均按替代课程显示。
教务处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