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本学期重修报名工作计划于9月6日至9月9日开展,为保证重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选课范围
      1.学生可报名重修已修读课程(含及格和不及格课程),未修读课程只能参加每学期正常的选课。
      2.重修选课仅限于本学期开设的必修课和专业课课组(课程号以“1”、“2”、“3”、“5”、“6”开头的课程)的课程。重修课程不包括学生本人培养方案内模块课组(课程号以‘7’、‘8’开头)的课程,对上述课程不及格的成绩须进行课程换选。
      3.本次重修选课面向今年结业、延期毕业学生及在读本科生。
      二、重修方式

  1.过程化考核课程的重修分为插班重修和允许自学重修(上课时间与本人课表冲突原因),具体课程信息见附件1。插班重修的课程必须跟班完成过程化考核方案要求的各分项考核后,方可取得成绩,如上课时间冲突无法报名重修;允许自学重修的过程化考核课程,如因上课时间与本人课表冲突,学生可报名自学重修,并在第一时间联系任课教师,按照要求完成课程重修及考核。

  2.非过程化考核课程,学生可选择插班重修,若重修课程上课时间与本人课表冲突,学生可选择自学重修,重修课程以卷面成绩作为最终期末考试成绩。

  3.本学期开设高等数学(上)课程的重修班,开课信息如下。需要重修相关课程的同学仅允许报名重修班学习,结课考试预计于12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课程号-课序号

课程时间

课程地点

11220163-19

7-12周周六08:50-11:30

播慧楼101

11220163-20

7-12周周六08:50-11:30

播慧楼102

11220163-21

7-12周周六13:00-15:25

播慧楼101

11220163-22

7-12周周日08:50-11:30

播慧楼101

11220163-23

7-12周周日13:00-15:25

播慧楼101


   三、报名时间
       重修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6日15:30至9月9日18:00,请同学们及时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方式
       本次重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操作办法与选课相同。具体程序是:学生登录教务处网站主页,点击“学生入口”,点击“选课管理”栏目中的“选课--重修选课”进行课程的重修报名。本学期开课情况可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最终课表》(附件2)中查询。
       由于培养方案变更,而导致重修课程号与已修课程号不符的,学生需填写《东北财经大学重修替代课程审批表》(附件3),学院确认汇总后形成《重修选课汇总表(培养方案变更)》(附件4)报送教务处。重修选课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重修报名。
       五、重修缴费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北财大校发〔2022〕23 号),课程重修需按加修课程缴费,2021级以后学生需要以该门课程类别收费标准的 70%收取重修费(具体课程类别收费标准参见附件5);其他年级学生仍按原标准收费,即 70 元/学分。
       本次重修报名收费时间另行通知。

  六、重修报名注意的问题
      1.为均衡学生每学期正常修读课程和重修课程的学习负担,考虑期末考试考场合理安排性,本次重修课程学分总和不得超过15学分。若重修选课学分超过15学分,重修选课结束后对多选课程进行删除(电脑随机进行)。
      2.延期毕业、结业的学生,可以适当增加重修课程学分,相关学生需填写《重修选课申请表(延期学生及特殊情况申请)》(附件6)报送至学院,学院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3.新疆籍学生报名高等数学(上)课程重修,请填写《新疆班高等数学重修审批表》(附件7) 报送至学院,学院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
      4.萨里学院重修班事宜请咨询本学院。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参与过程化考核带的重修课程汇总表 .xlsx

附件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最终课程表.xls

附件3:东北财经大学重修替代课程审批表.doc

附件4:重修选课汇总表(培养方案变更).xls

附件5:东北财经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6:重修选课申请表(延期学生及特殊情况申请).xls

附件7:新疆班高等数学重修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