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即将进行。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由开课单位安排的考试应按学校考试要求自行安排考场及监考工作,所用考场应提前向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申请。
2.由学校统一安排的考试将在第19—20周进行,考试时间及考场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可于12月24日后,通过教务系统学生窗口的“考场安排”栏目查询考试的具体安排及考场座位号。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学生查询各门课程考试安排,若出现错排、漏排及时间或考场冲突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84710313。
3.所有考生应按照《东北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附件1)关于期末考试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试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认真、细致、规范地做好监考教师和学生的考前动员与组织工作,总结过往考试中常见的问题及经验,加强考试纪律宣传,端正考风,确保期末考试工作质量。
(一)“样卷”检查及试卷保管
期末考试试卷按考场封装,按科目提供“样卷”一份。各单位在接收试卷时应验明试卷考场和份数,专人专柜保管试卷,确保试卷安全;命题教师本人至少应于考试的前两天在学院指定场所现场审核试卷样卷,审核后须重新密封交还教学秘书,放回专柜保管。每次考试结束后,各开课学院应当指派专人负责回收空白试卷,交由学院统一保管。
(二)落实监考
各单位要落实好监考任务,确保每位监考教师在考前知悉监考任务和《东北财经大学本科生考试监考操作规程》(附件2),认真做好监考工作。因辅导员将参加学生处组织的巡考工作,原则上各单位不要安排辅导员承担监考任务。
(三)组织巡考
各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巡视考场,检查本单位负责考场的监考情况和考场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课程主考教师应巡视该门课程考试的所有考场,检查答题情况,解答学生在正常范围内针对试卷提出的问题。
(四)阅卷及成绩登录
各单位应按照《东北财经大学期末考试试卷批阅规范》(附件3)要求,及时组织阅卷。任课教师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批阅试卷,严格杜绝随意改分等现象发生。任课教师应于2025年1月14日前完成试卷评阅和试卷分析及学生成绩录入工作,并提交纸质版成绩单及成绩分析报告,经学院汇总后报送教学管理科。
(五)工作总结
考试结束后,各单位要全面、认真、系统地对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组织情况、考场秩序、有无突发事件等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
(六)空白试卷保管销毁工作
各开课学院回收的空白试卷应当妥善保管,学校将在下学期安排试卷印刷厂回收、销毁所有空白卷,各学院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留存空白卷。
三、复查试卷
学生可随时登录教务处网站查询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下学期开学后申请复查试卷,具体安排请关注教务处网站的通知。
四、缓考申请
缓考申请应按照《东北财经大学本科生期末考试缓考申请管理规定》(附件4)要求办理。申请缓考的学生需填写《东北财经大学期末考试缓考申请表》(附件5),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学生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办理缓考的课程应当参加下学期期初组织的补(缓)考,不需要报名,由教务处置入,课程成绩修读方式记录为“缓考”。
五、期初补(缓)考
对于笔试及部分采用非闭卷笔试形式考核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学校计划于下学期开学前组织补(缓)考。具体考试安排及网上报名工作将在假期进行,需要参加期初补(缓)考的学生应当在假期关注教务处网站的具体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做好出行规划。
六、考务组织
1.考试期间,全程启用防作弊屏蔽设备。教务处、学生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将联合开展巡考工作,负责解决考试期间出现的考务问题并检查监考人员的监考情况、处理学生违纪作弊情况。监考教师如需联系巡考人员,请与考务办公室取得联系(之远楼101,电话:84710141)。
2.巡考人员(包括教学单位巡视人员)巡视检查考场时,必须佩带有效进入证件,不得影响学生的正常考试。
附件1:东北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docx
教务处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