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本科生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本学期重修报名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重修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7日10:00至3月10日18:00,请同学们及时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重修选课范围
1.学生可报名重修已修读课程(含及格和不及格课程),未修读课程只能参加每学期正常的选课。
2.重修选课仅限于本学期开设的必修课和专业课课组(课程号以“1”、“2”、“3”、“5”、“6”开头的课程)的课程。重修课程不包括学生本人培养方案内模块课组(课程号以‘7’、‘8’开头)的课程,需通过课程换选处理不及格成绩。
3.本次重修选课面向规定年限内已结业、延期毕业及在读本科生。
三、重修方式
1.过程化考核课程。重修分为必须插班重修和允许自学重修(上课时间与本人课表冲突原因)两种方式,具体课程信息见附件1。必须插班重修课程如上课时间与本人课表冲突,学生无法报名重修;允许自学重修课程如上课时间与本人课表冲突,学生可报名自学重修,并在第一时间联系任课教师,按照要求完成课程重修及考核。必须插班重修和允许自学重修的课程均应完成过程化考核方案要求的各分项考核后,方可取得成绩。
2.非过程化考核课程。学生可选择插班重修,若重修课程上课时间与本人课表冲突,学生可选择自学重修。此类课程重修不计算平时成绩。统一组织期中考试的课程,重修学生须参加期中考试方能取得期中成绩,总评成绩按期中、期末各占50%加权计算;以期末考试为主的课程,总评成绩为期末考试成绩。
3.本学期开设高等数学(下)课程的重修班,开课信息如下。需要重修相关课程的同学仅允许报名重修班学习,结课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课程号-课序号 | 课程时间 | 课程地点 |
11220173-19 | 3-8周周六08:50-11:30 | 之远楼E101 |
11220173-20 | 3-8周周六13:00-15:25 | 之远楼E101 |
11220173-21 | 3-8周周六13:00-15:25 | 之远楼E201 |
四、报名方式
1.本次重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操作办法与选课相同。具体程序是:学生登录教务处网站主页,点击“学生入口”,点击“选课管理”栏目中的“选课--重修选课”进行课程的重修报名。本学期开课情况可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最终课表》(附件2)中查询。
2.由于培养方案变更而导致重修课程号与已修课程号不符的,学生需填写《东北财经大学重修替代课程审批表》(附件3)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确认汇总后形成《重修选课汇总表(培养方案变更)》(附件4)报送教务处。
3.重修选课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重修报名。
五、重修缴费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北财大校发〔2022〕23号),课程重修需按加修课程缴费,2021级以后学生需要以该门课程类别收费标准的70%收取重修费(具体课程类别收费标准参见附件5);其他年级学生仍按原标准收费,即70元/学分。本次重修报名收费时间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为均衡学生每学期正常修读课程和重修课程的学习负担,考虑期末考试考场合理安排性,本次重修课程学分总和不得超过15学分。若重修选课学分超过15学分,重修选课结束后对多选课程进行删除(电脑随机进行)。
2.延期毕业、结业的学生,可以适当增加重修课程学分,学生本人需填写《重修选课申请表(延期学生及特殊情况申请)》(附件6)提交至学院,学院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3.新疆籍学生报名高等数学(下)课程重修,请填写《新疆班高等数学重修审批表》(附件7) 提交至学院,学院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
4.萨里国际学院重修班事宜请咨询萨里国际学院。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参与过程化考核的重修课程汇总表 .xlsx
附件5:东北财经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