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九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信息化创新教学应用和教育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十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辽教2025192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遴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本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高等学校组包括基础项目、专项项目两大类别

(一)基础项目

1.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2.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融合创新管理案例 。

(二)专项项目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案例“人工智能+”教育案例

具体各项目报送材料要求请见《第二十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附件)中“项目说明”部分。

参加人员

教师、管理人员、教育技术工作者均可参加。

、报送方式

作者按照作品类型填写相应的《作品登记表》电子版(附件中的附表1),并与作品共同存放在以“项目类别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命名的文件夹中,如:“课件-赵刚-函数的性质”。

单位于20256月27《作品汇总表》(附件中的附表5)、《作品登记表》及交流作品存入U盘,连同《作品汇总表》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至梓楠楼225室。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遴选工作,最终按限额选出8件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类别的交流作品、2件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类别的交流作品和2件专项项目作品,经校内公示后,作者提交完整交流作品至教务处,教务处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注意事项

(一)第一作者限报1件作品不可作为成员参与其他作品;第二作者及以上人员可参与2件作品。

(二)不再接收演示型课件(ppt、pptx等)

(三)各单位提交的作品应是为本次活动设计、制作的原创性作品,不接受已在历年此项活动中获得奖项的作品。作品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严把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土国界等敏感问题。抄袭、造假等问题一经发现,取消作品参与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联系方式

相关咨询请联系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4710417。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二十九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docx


20256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