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相关任课教师、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优化课程考核机制,完善学业评价体系,保障考核工作的科学性与公平性,学校对《本科生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已正式发布实施。同时,为配合新规落地,对本学期重修报名工作做出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度主要修订内容
1.取消课程期末考试不及格不加平时成绩的强制及格线要求。修订第八条第4点,表述内容:“总评成绩计算。统一组织期中考试的课程,课程平时考核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分别占总评成绩的20%、40%、40%,课程总评成绩为各分项考核加权成绩总和;仅以期末考试为主的课程,平时考核成绩不超过总评成绩的30%,课程总评成绩为平时考核与期末考试加权成绩总和。所有课程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学期初,使用网络教学平台公布课程平时成绩考核标准及占总成绩比例,并做好平时考核记录和存档。”
2.重修可以计算平时成绩。在第八条中增加第6点,表述内容:“非过程化考核课程的重修,因时间冲突等原因的,学生可选择自学重修,不计算平时成绩,以卷面成绩(含统一组织期中考试课程的期中考试)作为重修总成绩;对于跟班重修的学生,教师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平时考核,平时考核成绩按所占总成绩的比例计入重修总成绩。”
3.补缓考计算课程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修订第十六条第3点,表述内容:“课程补考总成绩为补考卷面成绩(原期末考试占比)与平时考核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按原权重加权计算的总成绩,成绩记为‘补考’。”
4.建立成绩复核机制。在第二十一条中增加表述内容:“开课单位要对课程成绩分析结果复核,针对结果异常的课程开展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公布成绩。”
二、重修报名工作调整
从本学期开始,非过程化考核课程重修方式与成绩评定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自学重修。因重修课程上课时间与本人课表冲突的学生,可选择自学重修。重修不计算平时成绩,统一组织期中考试的课程,重修学生应参加期中考试方能取得期中成绩,总评成绩按期中、期末各占50%加权计算;以期末考试为主的课程,总评成绩为期末考试成绩。
2.跟班重修。重修课程上课时间与本人课表不冲突的学生,须参加跟班重修。教师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平时考核,平时考核成绩按照正常修读课程所占总成绩的比例计入重修总成绩。
教务处将于9月26日13时至9月28日18时再次开放重修报名系统,此前已报名重修且需变更重修方式的学生(置入课除外),可在此期间登录系统进行调整,逾期不予受理。
三、课程考核方案调整与公布
1.因制度修订需调整所授课程考核方案的任课教师,应于本周内在白果云网络教学平台完成调整与公布工作。
2.任课教师应于9月29日后重新查看个人教务系统中的《教学记录表》,明确学生的重修方式,做好“跟班重修”学生平时成绩的考核与记录,对于因重修入班时间晚而缺席的考核给予相应的减免。
四、工作安排与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向全体师生传达本通知,并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制度内容(详见附件),确保每位任课教师准确理解并严格遵照执行。
2.各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新规要求,规范教学组织与过程管理,做好课程考核成绩评定与系统录入工作。
附件:《东北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详见:https://jwc.dufe.edu.cn/content_94053.html)
教务处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