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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认定创新创业与产教融合模块学分办理指南

一、申请对象

在校本科生

二、申请要求

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获得结项证书

三、申请时间

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五至六周

四、申请流程

1.教务处发布通知

教务处在网站发布《关于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认定创新创业与产教融合模块学分工作的通知》。

2.学生申请

学生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并提交《东北财经大学奖励学分申请表》。

3.学院审核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申请表信息,汇总后提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4.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审核申请表信息,汇总后提交创新创业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和成绩认定。

5.创新创业学院认定

创新创业学院审核申请表信息,并根据结项情况进行成绩认定。

6.教务处录入成绩

教务处根据创新创业学院认定的成绩,进行学分认定和成绩录入。学分认定的课程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课程号81330382F,学分2学分),所属课组为通识教育选修课创新创业与产教融合模块。

7.学生查询成绩

学生在成绩单、培养方案完成情况中查询认定的学分和成绩。

五、其他情况

1.如培养方案调整,导致课程或所属模块发生变化,学分认定的课程将相应调整为培养方案内对应模块的课程。

2.申请认定学分的项目,不限制项目级别,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完成结项的,均可申请认定学分。

3.申请认定学分的项目,不区分组长和组员,认定的成绩一致。

4.申请认定学分的项目,不可同时申请抵免毕业论文(设计)学分。

5.获得认定的学分,计入培养方案要求学分,按照《东北财经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收费。

6.项目管理、成绩认定相关事宜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联系电话:84711127(赵老师);认定工作的组织、成绩录入相关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联系电话:84710418(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