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本学期辅导与期中考试周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各位同学: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附件1)文件要求,本学期第9教学周为辅导与期中考试周。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中考试

(一)考试安排及考场查询

期中考试课程的考场由学校统一安排,考试时间自2025年1027日至31日。学生可于102110:00之后登录教务处网站教务系统,在“考务管理”模块下,选择“考试安排”栏目或通过“东财e教务”微信服务号查询具体考试安排。

(二)考试要求

1.学生在查询考试安排前必须核对“个人信息”栏目中的学生信息,如发现个人信息有误(含无照片)的情况,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学管理科(84710313)核准,以免影响考试。

2.考生应按照《东北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要求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如两证遗失,考生须提前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考生身份证明》,到所在学院办理并加盖公章,凭此证明参加考试。

3.各单位要落实好监考任务并安排专人负责巡视考场,检查本单位负责考场的监考情况和考场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课程负责教师应巡视该门课程考试的所有考场,检查答题情况,解答学生在正常范围内针对试卷提出的问题。

4.期中考试具体课程如下:


序号开课学院课程号课程名
1法学院31060172国际私法
2法学院31060662刑法分论
3高等经济研究院39620054计量经济学
4高等经济研究院39620183高级宏观经济学
5公共管理学院31150052劳动经济学
6公共管理学院31150093行政管理学
7公共管理学院31150123市政管理
8公共管理学院31150393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9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31171392K机器学习与预测分析
10国际商务外语学院11083152英语国家社会与文化
11国际商务外语学院31081342日本文学
12国际商务外语学院31083562日语阅读1
13会计学院21130053基础会计
14会计学院21130073会计学
15会计学院38130073会计学
16会计学院31130063财务管理
17会计学院31131963CPA中级财务会计(上)
18会计学院31130164中级财务会计
19会计学院31130193高级财务会计
20会计学院38130193高级财务会计
21会计学院31130203公司理财
22会计学院31130233中级财务会计(上)
23会计学院31130293企业价值评估
24会计学院31131514成本与管理会计
25金融学院31050043公司金融
26经济学院21010024微观经济学
27经济学院21010032宏观经济学
28经济学院21010033宏观经济学
29经济学院31010074中级微观经济学
30经济学院38010074中级微观经济学
31经济学院31010653中级计量经济学
32经济学院38010653中级计量经济学
33经济学院51010653中级计量经济学
34经济学院31010983数字经济学
35工商管理学院31140312收益管理
36人文与传播学院31071243新闻学概论
37人文与传播学院31071283新闻写作
38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1102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39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2102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40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7102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41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71020063线性代数
42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11020223概率论
43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21020223概率论
44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31480333计量经济学
45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31220033K时间序列分析
46统计学院21090023统计学(含SPSS)
47统计学院31090052数理统计
48投资工程管理学院31110022工程经济学
49投资工程管理学院31110124工程估价


二、9周结课考试

经学院申请,部分9周结课课程考场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场查询和考试要求与期中考试保持一致,考试组织及监考由开课学院负责。

9周统一安排考试课程如下:

序号开课学院课程号课程名
1金融学院38050762中央银行实务
2金融学院51050762中央银行实务
3会计学院31131731财会职业道德


三、其他课程教学安排

不组织期中考试的课程不进行课堂授课,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各专业已报送的第9周教学方案。布置各专业学生的学习任务,平衡学生的学业负担,安排作业、辅导与答疑计划,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的知识、理论与技能,确保课程学习质量。

四、注意事项

    期中考试的缓考办理流程与审核标准同期末考试要求保持一致。具体办理流程可参照教务处官网首页办事指南模块中的《本科生课程缓考申请办理指南》,缓考申请表详见附件2。

附件1:东北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doc

附件2:东北财经大学缓考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