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数字素养和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提升学生核心竞争力,服务学生高质量就业,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及辽宁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现就我校组织开展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重点面向2026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开展,其他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参与。
二、培训时间
2026年5月6日—6月10日。
三、培训形式与内容
(一)培训形式
登陆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网址: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进行学习。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采用“通识—交叉—实战”进阶式学习,学生需要完成以下学习内容。
1.通识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学习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2.交叉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3.实战课。学生须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锻炼实践应用能力。
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和发展需求,选学更多课程。
(三)培训证书
培训证书形式为电子证书,分为两类:学生每完成1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课程考核要求的,可获得该课程的“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学生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各环节学习并达到要求的,可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证书通过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
四、其他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习,并于6月15日17:00前将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通过EM发给教务处张琪,联系电话:84710313。
教务处
2026年5月6日